導語:在簽署裝修合同的時候,不少人會對合同上的各種專業詞匯產生疑惑,如果不了解這些用詞,你很有可能會陷入家裝糾紛當中,下面一起來看看這些詞匯的介紹吧。
關鍵詞一:發包方
發包方就是有權裝修的甲方,即裝修業主,在合同上有時候會以甲方來代替。這里的發包方,一般是指該房屋的產權人,如果裝修由非產權人負責,那非產權人應該取得產權人的書面同意,或者是證明自己對房屋有權裝修,發包方應該在有權裝修的情況下與裝修公司簽署合同,否則合同視為無效。
舉例:國外的姐姐委托國內的妹妹裝修自己名下的房子,妹妹可能無法提供房產證和姐姐的公證委托書,這種情況下,裝修公司會要求妹妹以書面形式證明自己對房子有權裝修。
關鍵詞二:承包方
承包方即是簽訂合同的乙方,即裝修公司,這里指的是必須經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的,并有裝修相關資質的企業,如果沒有相應的資質后期裝修時很可能存在一定的隱患。
怎樣才是符合要求的承包方(乙方)?發包方在簽訂合同前,最好要求承包方在合同上附上的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》和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。如果是與企業的分公司簽訂合同,簽署的合同還需要加蓋分公司的上級公司的合同專用章。
關鍵詞三:施工代表
施工代表是承包方(乙方)指派的全權負責合同履行,按照要求組織施工的駐工地代表,即項目經理,施工代表有義務促進工程保質、保量、按期完成。如果施工代表更換,承包方(乙方)需要第一時間內通知發包方(甲方),否則很可能產生糾紛。
注意:在施工過程中往往會出現合同變更、設計變更、工程款支付等情況,這時候施工代表無權代表裝修公司(承包方)作承諾,施工代表可將甲方意見反饋給公司,甲方應以裝修公司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為準。
關鍵詞四:施工人員
施工人員是裝修公司聘請負責完成合同項目的人,任何施工人員與發包方(甲方)不經過公司而私自更改施工內容,增加施工項目等引起的一切后果,裝修公司均不負責,而需要發包方(甲方)自負,如果情節嚴重,承包方(乙方)造成損失,甲方還應給予賠償。
舉例:家裝每個項目未必都與設計、合同相一致,比如布水電路的修改、用料的更改等,甲方為了圖方便,私下與施工人員協商完成更改,后期發現了問題,裝修公司卻不負責維修工作,讓裝修多走了彎路。因此,甲方在對裝修設計、合同項目等更改時必須找到裝修公司。
裝修大事馬虎不得,特別是簽訂裝修合同時要三思,先看清這4個關鍵詞,確保萬無一失。